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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5月13日

胡思乱想了很多

    五一上班后,一直觉得恍惚。好在工作上没有太忙的大事情,有点蠢蠢欲动的,想休假了。
    于是计划一个人出游。就在网上看路线,看攻略。结果发现想去的地方太多了,一天一个主意。一会想去云南,一会想去阳朔,一会想去凤凰,一会又想去敦煌,还想去越南或者柬埔寨。
    最后还是初步定下去云南,毕竟那里还有老张可以接应下。况且,现在预定去昆明的往返机票,居然单程可以便宜到500左右,不过是四川航空的,且是“红眼”,到昆明的时间是凌晨一点。
    我是独自出行。非凡在家留守。朋友总问为什么不一起呢?我回答说我就是想一个人出去走走。朋友又说你不是很恋家不愿意出门的吗?其实呢,我是不喜欢出差而已,旅行就还好。而且最近的状态,很想出去看看,享受些一个人的时光。
    非凡也支持我,不会有那种“你自己玩去了却把我扔家里”的抱怨,我也没有那种“自己玩高兴了却把老公甩家里孤单”的愧疚。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?剩下的关键,就是提前把吃住行的功课做好,不能到了那里瞎玩。
    独自出行唯一的遗憾,是我摄影水平太差。出门前恐怕还要恶补一下。
    题外话是,最近我穿花衣服出门,总有人以为我是云南人。我就把这个当作一种“SIGN”吧。
束河古镇风景图
    图片是我想去的地方,一个叫束河的镇子。
 
    近来又密集地看书。心里有种阅读的渴望,好象饥饿感。
    在上海期间,我看完了黄仁宇的《万历十五年》。明史热已经烧了一阵子,无论影视作品还是图书,都火得一塌糊涂。也许是因为清朝那些事儿已经被翻得差不多了吧,而明朝又是离我们相对近一些的,有不少历史资料可供参考。电视剧我没看,书方面看了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。这书我是在网上看连载的,因为觉得买纸质的看不大值得。
    《万历十五年》就值得买一本来看。其实这是一本很古老的书了吧,完成的年份是1976。那一年,我才出生。王小波在1997年就曾经写过一篇文章,叫“不新的《万历十五年》”。现在10年过去了,就更旧了。有意思的,这么本旧书,现在读起来,丝毫没有过时的感觉。
    读这本书总的感觉,是有些忧伤。就像作者自己说:书中所叙,不妨称为一个大失败的总记录。其中叙及的主要人物,有万历皇帝朱翊钧,大学士张居正、申时行,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海瑞,蓟州总兵官戚继光,以知府身分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,他们或身败,或名裂,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。即便是侧面提及的人物,如冯保、高拱、张鲸、郑贵妃、福王常洵、俞大猷、卢镗,也统统没有好结果。这种情形,断非个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释,而是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,上自天子,下至庶民,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。
    作者多次强调“中国二千年来,以道德代替法制,至明代而极,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”,令我深有感触。记得上大学时,很喜欢中国法制史,其中有论及法律与道德之关系,似乎我还慷慨陈辞过,核心思想却忘了。这个问题在中国,好象是个死结,这么长时间过去了,还是解不了。尤其是当下,法律底线都可以不遵守,比如某些80后作家被法院判决抄袭却死活不肯道歉(我承认自己对此事态度比较激烈,所以时不时要拿出来说说),更不用说道德了。所以郎咸平说,礼崩乐坏就是中国当前的真实写照。
    然而另一方面,社会中的“泛道德化”倾向又是十分严重的。一些原本属于个人心理身体方面的问题(比如同性恋),统统被纳入道德的范畴加以评判,很多人痴迷于藉批评他人以获得道德上的优越感。没有什么比评判别人更轻而易举的事情了,“对别人马列主义,对自己马虎主义”。前几天在网上看帖子,说鲁豫有约有期采访璩美凤的节目,她一副“我是好女人你是坏女人”的架势,结果被骂得那叫一个惨。
    其实世界上的事情,不是非此即彼的两分法就可以简单判定的,可是我们的思维却往往如此。反对泛道德化,并不必然推导出一切都应该纳入法律轨道,更不代表着就可以不要道德了。实际上,我总觉得,道德的力量,在于约束和规范自我,然而在中国,它更多的时候,是拿来评判别人的,尤其是那些原本不属于道德范畴的规范,更容易充当使某些人获得优越感的冲锋枪。
    上学时,老师就讲,法律管法律该管的事(社会关系),道德管道德该管的事。不过我总觉得还有很多事,是法律和道德都管不着的,比如要不要生孩子,要不要做变性手术,能不能在自家车里做爱等等等等属于个人选择的事情。但是中国文化中“人”的概念,是要放在社会关系中去考量的,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。说一个人“会做人”,不是说他对自我的认知有多清楚,而是指他擅长处理各种社会关系。因此,中国人不倾向于承认在具体的人际关系背后,还有一个抽象的“人格”。所以中国文化不会划定人的“自我”的疆界。(这个说法来自我正在读的一本书,《中国文化的深层次结构》,也是一本旧书了,1983年就面世了,可惜2000年以后才引进到国内来。)   
    再说到读书,在一本介绍周作人生平的小册子里,也讲他致力于人的研究,他在一篇文章里说:在中国,大家都做着人,却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人,或者自以为是“万物之灵”的人,却忘记了自己仍是一个生物。在这样的社会里,决不会发生真的自己的解放运动的,我相信必须个人对自己有了一种了解,才能立定主意去追求正当的人的生活。希腊哲人达勒思的格言道:知道你自己,可以说是最好的教训。
   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看得人很凄凉,周作人的一生,令人感慨。尤其是说他本来是不写与鲁迅有关的任何文章(只在鲁迅去世时写了两篇),可是解放后为了生计不得不一写再写,却又遭批判,最后的结局实在悲惨。
 
    又说情感。
    近来忽然发现,在我和非凡的情感历程中,少了一个环节,就是“交代”过往情史的部分。非凡没问过我,我也没问过他。我们的了解,都来自于日常的沟通和交流。谁没有点儿往事啊,但是最后这个人不是仍然选择了和你一起生活吗?张爱玲做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比喻,自然是很精辟的。只是有时我想,人心里总要有些属于“诗情记忆区”的地方吧,封着一些适合远远地望着,哀哀地想着的东西。尊重对方那些属于自我的,不愿意与人分享的东西,是种更科学的态度吧。也许,我们只是太贪心,占有欲太强。
   
    又说婚姻。
    忘记哪本书上说的了: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可是没有爱情的婚姻呢,根本是死无葬身之地。
    我还是信仰爱情的。而且在我的观念里,婚姻是个起点,而不是终点。它不应该是恋爱关系的终结,而应该是延续。所以我觉得对真正相爱的人来说,婚姻是可有可无的。只是话说回来,既然不过是一张纸,有一张又如何?不要把它当作束缚就好了。
    有人讲到责任。我却觉得,婚姻的责任,更多的还是对自己的责任,而不是要求对方对你负什么责任。两个人生活的话,要重新定位一下自我,找好位置,其实就是明确自己责任的范畴。要有属于自我的部分,也要给对方留出空间,然后才是双方交集的部分。说两个人合二为一,更多地应该是精神上的相通(是相通而不是相同),肉体上的激情与默契,而不是生活方式的完全重叠。歌词里总说“给你幸福”,实际上幸福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。
    昨天我看一个电视节目,介绍“京城第一红娘”,主持人问她如果她介绍的一对夫妻,男的有外遇了,女方向她求助,她会如何处理。她就讲说我先批评这个女的,主持人大吃一惊地说,男的有外遇了,你怎么先批评女的呀?她就说,我要让这个女的想一想,自己作为妻子,是不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啊?是不是对丈夫关心不够啊?是不是在哪些方面冷落了他啊?等等。然后她再批评男的。看到这个环节,我心想,这个“京城第一红娘”也算是名不虚传。
    也许,我们的心底,潜意识里都觉得爱人是自己最亲近的人,所以在彼此关系里更放任一些。结婚后尤其如此,因为有了保障,更是感觉可以轻松一些。实际上,感情是很脆弱很脆弱的。全盘崩溃也许只是缘于一个细小的裂痕。把希望寄托在对方的“责任心”上,是不大牢靠的,现在的诱惑实在太多了。在面对矛盾时,不要轻易放弃,要坚强些,对自己有信心一些,对对方也有信心一些。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,不要随便把责任推给别人。非凡以前常引用连战访问大陆时的一句话,叫“双方都怀着极大的诚意”。我也引用一句,为了一个“共同美好的愿景”。哈哈。
   婚姻的问题,是一言难尽的。以前有句话说,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这个“相同”可说是相同,也可以说是“不同”。我理解的相同,应该是夫妻之间有适合彼此相处的方式;这个也可以理解为不同,因为每对夫妻,适合相处的方式可能是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。
    以上说到的婚姻,是基于爱情的结合,且属于“个人体验”性质类的感叹。至于为了结婚而结婚形成的婚姻,则不在讨论范畴之列。但是我也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结婚而结婚,把结婚看成一种仪式。我的一个同学,他们单位的领导找他谈话,说某某啊,你看你都30多了还不结婚,还没有对家庭和婚姻负责任,所以我很怀疑你是否能对现在的工作负责。我的同学当然很郁闷了。可是这个领导的话,也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固有的观念。印象中好多父母在儿子没结婚前,都觉得他还不算成人,结婚就好象是个成人的门槛,大概也是觉得他都可以对一个家负责了,肯定就能对自己负责了。其实大错特错了。
 
    再说败家这件事。
    近来逛街比较频繁,且都是一个人瞎逛。好在没有冲动购物。非凡同学很惊讶地说你怎么喜欢一个人逛街啊?其实我还真是喜欢一个人逛街,自由自在,多好。男人喜欢逛街的几乎没有,非凡还算好的,可是我也一般不叫他陪我一起。对我来说,连续逛上4,5个小时都不累,男的早就不耐烦了。据说有的商场为此还专门开辟了“老公寄存区”,让那些陪老婆或者女朋友逛街的男士可以休息。
    其实,既然男士不喜欢逛街,就别叫他了呗。非要叫他去做一件他不喜欢的事情,只是为了自己高兴,好象也不大公平吧,还不如自己去,或者叫个好姐妹一起,可以互相参谋一下。
    今年败了好几条裙子。因为发现衣柜里居然大部分是短裤,裙子好少啊。唯一的连衣群是去年败的“西红柿鸡蛋汤”。穿裙子可是女人的专利啊,所以大败特败,民族风格的弄了好几条,像云南人就像云南人吧。
   
    这个衣服其实是巴基斯坦风格的,但是穿着被很多人说像云南人。以前还有人说我像越南人。晕。不就长得黑点矮点吗?至于就这样吗?

评论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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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山剑发表:
哎哟,不写知识产权方面的稿件,反而钻研历史、家庭、婚姻,而且有这样高的学习心得体会,学习学习再学习!!
5 月 16 日
黄璞琳发表:
小绝有关法律与道德、情感与婚姻的感触,虽是信手而来,却极具风格,不愧知性美女。佩服佩服!
5 月 14 日
郁金香溢发表:
读书总有心得,不枉.
5 月 14 日
西西莉亚发表:
恩,今年我力挺民族风!
5 月 14 日
赖莹发表:
关于双方的过往,如果当事人愿意说,还是说出来的好,和以前男友(女友)相处失败的原因,相信对现在两人生活中的矛盾处理有借鉴意义的。
5 月 14 日
芳菲发表:
很受启发,先收藏,再慢慢品位。裙子很艳丽,花纹很精细,不知道你穿出来是啥样子,嘿嘿
5 月 14 日
雪莲发表:
晕,这么一大篇啊,想的是不少,厉害~
5 月 1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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